董事会、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研究“三重一大”事项时,应事先与党委(党组)沟通,听取党委(党组)的意见。贯彻意图:进入董事会、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的党委(党组)成员,应当贯彻党组织的意见或决定。推动实施:企业党组织要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和广大职工群众,推动决策的实施,并对实施中发现的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不符或脱离实际的情况及时提出意见,如得不到纠正,应当向上级反映。
党委对承担的决策事项,有的具有决定权、有的具有审议权,有的具有建议权。党委前置研究讨论次序的具体“路线图”,要根据党委在该事项中的决策权限来确定。
党委具有审议权的事项,党委会要把好政治关、政策关、程序关。比如公司发展战略、中长期发展规划、经营计划一般由总经理负责拟定,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提出意见,党委会研究讨论后,提交董事会决定。
党委具有建议权的事项,党委会要发挥“政治参谋”的职能,要探索建立议事决策清单并明确决策流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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